论现代法律重心的推移——保障生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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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泉生. 论现代法律重心的推移——保障生存权[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1, 14(2): 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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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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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陈泉生(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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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通过对近代法律重心--保障自由权在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的体现进行论述后,指出现代社会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完成,法律思想已由团体主义取代了昔日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其反映在法律上便是团体主义的社会本位观,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律重心向保障生存权的推移,并详细论述了现代法律重心--保障生存权的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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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 生存权 现代法律 |
On Transition of the Main Emphasis Of Mordern Law --Ensuring the Living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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