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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语境下诽谤罪之思考——以个人用户的“发布”“转发”为切入点
作者姓名:彭云杰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摘    要:随着具有强烈自媒体属性的微博的兴起,微博上的诽谤言论层出不穷。微博的两个主要功能即"发布"与"转发"均可能成为诽谤罪的实行行为。个人用户无论出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只要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便可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之评价,主要在于具体法益轻重之衡量。

关 键 词:微博  诽谤罪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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