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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完善——从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工作影响的视角分析
引用本文:毕道群,蒋林.浅谈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完善——从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工作影响的视角分析[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7):153-155.
作者姓名:毕道群  蒋林
作者单位: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安徽芜湖241004
摘    要: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直接、言辞原则体现得更加充分。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对公诉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公诉人审查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庭审的抗辩程度和出庭的难度、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公诉部门应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强化证据审查;适当地提前介入,加强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认真审查证据,将非法证据排除在起诉之前;重视庭前会议,关注辩护人意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及时补救相关证据;加强对公诉人的培训,增强公诉人的庭审抗辩能力。

关 键 词:新刑事诉讼法  证据制度  公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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