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神医学与法医学之关系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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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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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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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批准号:10FFX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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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精神医学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有许多共同之处,但这两个学科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和附属关系,二者之间是一种并列的关系,因为二者在法律依据、学科渊源及发展历程、学科基础(包括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等)、鉴定人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鉴定的目的和任务、鉴定意见所依据的证据性质、鉴定过程中对案情的了解程度、鉴定所涉及的时间、法律关系、鉴定意见的性质及法律效应、鉴定人的检查思维方式、鉴定人的隶属关系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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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精神医学 司法精神病学 法医学 鉴定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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