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的区分——股权转让问题的新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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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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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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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项股权转让活动可以被区分为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股权转让合同行为,另一种是股权变动行为。股权变动的效力不影响合同行为的效力。"区分原则"的第一项司法应用是:在股权转让时,出让人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合同有效,股权无法变动;第二项司法应用是:当事人的约定不得排除股权变动法定要件的适用,但可以增减具体的股东变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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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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