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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论赃物的善意取得
引用本文:杨晓光.以案说法论赃物的善意取得[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5):78-79.
作者姓名:杨晓光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规办,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犯罪嫌疑人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转移、销售赃物,善意的第三人在取得赃物后往往会惹上法律纠纷。其在处理法律纠纷时难以厘清头绪,无法预料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善意保护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赃物的财产所有权可以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应加强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

关 键 词:赃物  犯罪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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