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委、政府的“细胞”,河池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两规范”),在农村中深入开展以“村组干部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党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新途径,有效激活了“细胞”,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批示:河池市农村村组规范化建设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就此,本刊编发此文供广大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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