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普法与乡村社会中的法律控制
引用本文:李爱荣. 普法与乡村社会中的法律控制[J]. 中国司法, 2006, 0(10): 78-81
作者姓名:李爱荣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00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从1985年的“一五”普法教育开始,乡村的法律教育已进行了二十多年。在这一过程中,国家试图将统一的法律知识和观念推向农村,以此实现法治现代化。法治就其内容来说,包括两个方面,即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这一点不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不应有任何不同。就其内容来说,权利作为一种利益或是一种资格,能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认为乡村社会会对其加以抵制。因而在乡村社会的法律控制中,我们必须研究作为法治主体的一个部分,乡村社会,特别是普通的村民,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到底是什么,他们是不是总是处…

关 键 词:乡村社会  普法教育  法律控制  法治现代化  法律教育  法律知识  国家

Legal Popularization and the Legal Control in the Countryside
Li Airong. Legal Popularization and the Legal Control in the Countryside[J]. Justice of China, 2006, 0(10): 78-81
Authors:Li Airo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