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发“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红专大学、洪都大学、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和新建26所专科学校的决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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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红专大学、洪都大学、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和新建二十六所各类专科学校的决定"业经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随文颁发,希即遵照执行。附:江西省人民委员会设立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红专大学、洪都大学、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和新建二十六所各类高等专科学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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