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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的宁中毒后损伤程度评定
引用本文:张明林.士的宁中毒后损伤程度评定[J].法医学杂志,1998,14(1):29-29.
作者姓名:张明林
作者单位: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425000
摘    要:中毒是生物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后出现的疾病状态。毒物进入机体达到一定的量,可致人死亡。一定量(甚至致死量)的毒物进人机体,经及时抢救治疗,中毒者可以恢复,部分毒物对组织器官有严重损害,愈后留有明显后遗症,也有部分中毒者愈后不留明显的后遗症。因此,中毒无疑是对人体的一种损伤。在中毒案件中,中毒者经治疗恢复的,其损伤程度的评定,是法医临床学研究的范畴。笔者最近对一起投士的宁致多人中毒案件中的中毒者进行了活体检验,现将一些中毒后出现的症状及体征进行分析、讨论。l案例某村妇与其大弟伍某…

关 键 词:士的宁中毒  损伤程度  评定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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