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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刑罚适用若干问题初探
作者姓名:张汉昌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副教授473000
摘    要: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因刑法没有对单位犯罪后刑罚的具体运用做出专门规定,所以单位犯罪在刑罚适用上只能参照自然人。又因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所以有些刑罚适用原则只能适用自然人犯罪,而不能适用单位犯罪。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单位犯罪适用刑罚面临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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