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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股东大会决议的法理分析
作者姓名:
钱玉林
作者单位:
江苏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作为一个会议体的机关,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挥意思表示的功能,但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局限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冲破了民法关于法人决议的法理架构,尤其是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理论不适用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监事会具有拘束力,但对第三人和股东是否有法律效力,值得探讨。
关 键 词:
股东大会决议
意思表示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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