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8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水文站网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水文站网管理的意见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水文站网管理,规范我市行政区域内水文站网规划、建设、监测和管理活动,充分发挥水文站网的功能和作用,根据《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4号)和《重庆市水文条例》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现就加强水文站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水文站网分类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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