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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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 李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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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强强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哈尔滨150008(李莉),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李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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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财产份额 ,既非是基于合伙人身份而产生的广义上的权利 ,亦非是英美法中合伙人合伙中的对 (特定 )合伙财产的权利、合伙人权益、参与管理这三项权利的总和或部分 ,而是合伙人狭义金钱上的权利与其对合伙企业债务、责任抵减的结果。以劳务出资时财产份额的确定来确定财产份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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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劳务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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