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的责任分担——以买卖双方的共同侵权责任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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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书星,邱细钟.国际贸易中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的责任分担——以买卖双方的共同侵权责任为基础[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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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书星 邱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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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100088
(刘书星),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100088(邱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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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行的国际法律框架下 ,对于国际贸易中 ,买卖双方共同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责任在买卖双方之间的分担问题 ,只能依赖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有关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 ,而目前的规定偏离了连带责任的内部责任分担制度的原意 ,造成了一定程度上卖方责任的落空。同时 ,这一规定也与世界范围内的法律环境相左。因此 ,为了弥补《公约》在此方面的缺憾 ,应该引进连带责任在共同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制度 ,以期达到完善《公约》共同侵权责任制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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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贸易 共同侵权 责任分担 第三人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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