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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制度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刘俊雄  张晓红
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150040(刘俊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10(张晓红)
摘    要:婚姻无效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的重要制度。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方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成立的婚姻 ,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姻生效的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夫妻财产及双方对第三人的债权与债务的判定和处理 ,以及婚姻无效的补救 ,都值得我们探讨

关 键 词:婚姻无效  身份行为  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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