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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作者姓名:姜仲波  高俐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姜仲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16(高俐娟)
摘    要:代理是民法理论中和立法上一种重要而传统、且理论与实践意义深远的制度。无权代理行为也早在 1 987年 1月 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第 6 6条第 1款中即有所规定 ,1 999年 1 0月 1日生效的《合同法》第 4 8条将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进一步作了内容相对更为丰富的规定 ,并将其纳入该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关 键 词:无权代理  当事人  合同成立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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