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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体系中的权利主体研究
引用本文:
严洁.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体系中的权利主体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36).
作者姓名:
严洁
作者单位:
金坛市华罗庚中学
摘 要: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有人按照流传范围分为国家、跨族群或跨区、单一族群或单一区域三种。各层次的代表组织机构要分情况的加以规定具体的成立方针,真正切实可行的建立起权利人的体系。
关 键 词: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保有人
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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