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文化变迁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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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亮贤. 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文化变迁述评[J]. 政治与法律, 2002, 0(5): 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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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亮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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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丽水师专,浙江,松阳,32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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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变迁过程。这是一个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以及内隐法律文化明显滞后于外显法律文化发展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后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的差距仍然很大,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理性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大胆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树立公民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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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文化 变迁 法治 现代化 |
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2)05-0022-07 |
Comment on Evolution of Legal Culture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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