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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力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林道程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组织部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强调了“增强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活力。”提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所联系的群众主要在基层。”“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作为检查和考核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对基层组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是中国工会“十一大”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方针之一,同时,也是工会自身改革的中心环节。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第一,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种新的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与我国公有制企业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较公有制企业工会来说,履行维护职能更繁重,履行建设职能更复杂,履行参与职能更艰巨,履行教育职能更迫切。第二,外商投资企业有较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而且,企业情况错综复杂,千差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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