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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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福斌.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2,46(6):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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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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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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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提出使劳动及其主体劳动者开始受到尊重和保护;要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必须做到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与时俱进地对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进行创新,划分出第四产业,确立生产商品劳动与非生产商品劳动的范畴,尊重人才,发展劳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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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 劳动价值理论 “三个代表” 创新 劳动文明 |
文章编号: | 1006-6470(2002)06-00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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