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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保证
作者姓名:吴长松
作者单位: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
摘    要:无效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已成立的保证合同,由于缺乏法定生效要件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1995年IO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对无效保证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为审判实践中无效保证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立法上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缺乏可股价形卜在适用时常有先歧。尤其是忖B保法》实施前有关无效保证的可法解一释大多与《担保法})相抵触,已不能适用。而有的审判人员受此影响.对无效保证的本质理解上有偏差,一些不正确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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