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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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杭政办函〔2023〕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行为在创建“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增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将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积极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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