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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
摘    要:<正>杭政函〔202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意见。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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