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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重大事项”的判断——以“厦门PX事件”为例
作者姓名:高志宏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虽然有宪法和法律依据.但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定过于原则,造成地方人大未能充分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事项是相对的、动态的,应在"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这个标准的指导下,依据合法性、全局性、人民性、区域性、动态性、层次性、可行性原则,遵循严格的科学民主的程序,注重公众参与,采取概括事项与列举事项相结合的方法,对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作出规定.

关 键 词:重大事项  决定权  公众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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