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中亲告罪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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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勇.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中亲告罪之比较研究[J]. 法学论坛, 2001, 16(3): 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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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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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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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中亲告罪的立法形式、罪名种类和亲告条件作了初步的比较研究.两地刑法典的总则和分则都规定了亲告罪,但所用的"告诉"概念,其含义及与"自诉"概念的关系却是有区别的.内地刑法中的"告诉"是向人民法院告诉,告诉是自诉的一种情况;澳门刑法中的"告诉"是向检察院告诉,告诉与自诉之间彼此独立.澳门刑法中亲告罪的罪名数量明显多于内地,其内容所涉范围更为广泛,条件较为具体.目前,内地对该问题的研究还是非常薄弱的,这一比较有助于亲告罪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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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地刑法 澳门刑法 亲告罪 告诉 自诉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1)03-0090-09 |
修稿时间: | 2001-02-12 |
The comparative study about China mainland criminal law and that of Macau civil a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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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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