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质询 ,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众多监督手段中最具刚性色彩的监督形式之一 ,运用起来 ,既让人喜欢 ,又使人感到担心。可以说 ,提出和处理质询案 ,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 ,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地惩戒失职渎职、违法乱纪和官僚主义行为 ,纠正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 ,具有其他监督手段不可替代的功用。然而 ,现实中这种带有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并没有被普遍采用 ,往往被“束之高阁” ,即使启动也“犹抱琵琶半遮面” ,不敢刨根问底、不愿动真碰硬 ,多半要搁浅。为何质询案如此难以提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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