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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航空器造成地面人员财产损害的国家赔偿法律原则研究
引用本文:张毅丰,张延峰.国家航空器造成地面人员财产损害的国家赔偿法律原则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31).
作者姓名:张毅丰  张延峰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十七队
摘    要:国家航空器在飞行训练中发生事故造成的地面人员财产损害应当由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一方赔偿还是由国家来赔偿?如果是国家来赔偿,那么它的法律依据何在?这一直是大家讨论比较多的问题,本文从国家航空器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的缺陷以及其法律探析等三方面进行了研究。

关 键 词:国家航空器  国家赔偿  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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