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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遗嘱效力公证的办理及公证书写作
作者姓名:王京
作者单位: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摘    要:[背景介绍] 2009年3月4日,朱某(女)为继承台湾财产之需,向我处申请办理确认代书遗嘱生效的公证.公证员受理后,找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做了核实,确认了遗嘱设立事实的真实性.又查找了被继承人的档案,发现被继承人生前未婚、无子女、父母去世,即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立遗嘱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大陆仅弟弟朱仲一人,与朱仲核实了其对遗嘱的意见后,出具了遗嘱效力公证书.(内容附后)

关 键 词:遗嘱效力  公证书  写作  首例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代书遗嘱  立遗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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