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监察官法制定的现实必要、争议及具体设想
引用本文:陈翠玉,杜强. 监察官法制定的现实必要、争议及具体设想[J]. 廉政文化研究, 2020, 11(5): 39-53
作者姓名:陈翠玉  杜强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监察法学院>,重庆 401120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摘    要:今年我国或将提起审议监察官法。监察官法的出台是对现行法律难以有效管理监察官队伍的必要回应,有利于提升监察职业的威信。监察官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试行员额制改革,将法律职业资格作为监察机关执纪调查部门初任监察官的准入条件,采用专业技术序列设置监察官的等级。在制定监察官法的具体结构和内容上,参照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我国监察试点经验以及域外监察法规,监察官的范围应当限于行使国家监察权力的专责监察人员;监察官的职权尤为需要注重保密义务与树立监察权威;经验、能力、品性、政治素养应当是遴选监察官的考量因素,对于初任监察官、转隶人员、原纪检监察部门过渡人员应当予以区别任用;应当强化对监察官的培训、任职回避与监督管理,构建系统的监察官考核、奖励和惩戒机制;在工资保险福利、职务、人身安全、职业伦理、辞职辞退与退休等方面对监察官要加以保障。

关 键 词:监察官法  必要性  争议  设想

Making of Ombudsman Law:Necessity,Disputes, and Assumption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