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职业目击证人”引发的法社会学思考
作者姓名:尹霞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2002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摘    要:南京“职业目击证人”的出现引发了众多讨论。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这类以获利为目的的“证人”是具有证人资格的,他们收取报酬也不违背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类证人的出现固然是由于我国现行证人制度存在某些缺漏,但更深层次的社会根源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发生的一些变化,如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经济人“意识在人们头脑中的觉醒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下岗压力。

关 键 词:“职业目击证人”  法社会学  证人资格  市场经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