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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2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
摘    要:《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12月27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原产地规则  货物贸易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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