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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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怀德,吴华.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与重构[J].政法论坛,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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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怀德 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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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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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类型是行政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它直接关系到对行政诉讼原告诉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但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针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种类缺乏且范围狭窄的现状 ,应当在确定构建行政诉讼类型标准之后 ,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分类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 ,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类型 ,即划分为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公益诉讼、机关诉讼、当事人诉讼等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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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类型 反思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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