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医患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 |
| |
引用本文: | 宋晓亭. 再论医患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J].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1, 8(3): 136-137 |
| |
作者姓名: | 宋晓亭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局!222000 |
| |
摘 要: | 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直接关系到处理医疗纠纷有关法律的立法基调 ,那么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关系呢。现在学说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是认为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①;另一种认为是民法的范畴 ②。还有的认为是一种独立于民法与行政法之外的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③本人认为 ,医患关系就其法律关系的属性和其本质来看 ,仍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一、医患关系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有的学者反对将医患关系归纳为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是认为它不符合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那么 ,是否是如此呢 ?本人…
|
关 键 词: | 医患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 |
文章编号: | 1007-9297(2001)03-0136-02 |
修稿时间: | 2001-03-17 |
Re-discussion the relation between patient and physician is a kind of contract relation in civil law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