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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视野下的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凭什么优先?而且保留?
作者姓名:涂四益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是德国行政法学的特有概念,它们都以立法权在权力分立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为理论前提。这两项原则不仅不被其它主要的西方国家采纳,而且其本身经受着新的宪政要求的严重挑战。

关 键 词: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  宪政
文章编号:1009-4997(2008)02-0078-05
修稿时间:20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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