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7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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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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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7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07]3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集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1.2177公顷(其中耕地22.12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灌口镇坑内村委会水田16.6248公顷、旱地0.2062公顷、园地0.4377公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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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顷 转用 集美区 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委会 市人民政府 城市建设 农用地 土地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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