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破除行政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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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向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破除行政垄断[J].吉化党校学报,2001(4):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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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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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化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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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垄断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少数当事人或经济组织,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或超经济势力,对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它性控制,以牟取长期稳定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作为垄断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自然垄断、技术垄断和行政垄断等,各种垄断形式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行政垄断。这里所讲的行政垄断就是指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以行政权力来排除、限制或妨碍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而引发的经营性垄断,它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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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垄断 企业 超额利润 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 市场交易 经济组织 少数 当事人 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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