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共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由《今日说法》的一则案例引发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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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元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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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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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保护夫妻共有财产作了相关规定,但是还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在对行为能力制度规定的不够详细,因此,当夫妻一方具有不良习惯,而产生对夫妻共有财产有损害的债务时,现有法律制度不能在制度上对此事先预防。因此,完善现有制度,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夫妻共有财产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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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共有财产 行为能力 禁治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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