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及受赠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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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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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继承及受赠的财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该法没有明确规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最早起源于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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