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福州事件“法律分析
引用本文:
金伟峰.“福州事件“法律分析[J].观察与思考,2003(7):66.
作者姓名:
金伟峰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
摘 要: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榕政(2003)10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立即全面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为了执行这一通告,福州市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明显违法的、严重侵犯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中较为典型的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