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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适应信用商业化的法律体系
引用本文:井涛.论构建适应信用商业化的法律体系[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6):37-42.
作者姓名:井涛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现代模式中最核心的一项制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一论断反映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深刻内涵,而不仅是简单地套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表达式。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经济运行试图完全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学说,必须面对现实接受种种例外并修正其观点。因为人类理性总是有限的,外部事物极其复杂,其变化难以预见,交易成本必然存在,无论如何公开和透明,信息不对称现象总是难免,所以说市场经济的运行实际上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并且总是伴随着风险。信用是对抗种种风险的有力武器。信用的维持是保证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整个社会就是构筑在信用系统基础之上的。

关 键 词:信用商业化  法律体系  信用文化建设  信用制度  信用缺失  信用服务机构  信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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