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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应如何定性
摘    要:被告人程××:男,43岁,云梦县食品公司副经理,承包和主管该公司下面的日用工业品经理部。被告人祝××:男,45岁,云梦县下辛店区委纪检干事,与程××是战友关系。被告人马××:男,37岁,云梦县下辛店区护镇乡长星村缝纫个体手工业者,其妻与祝××是姨老表。一九八五年初,浙江省苍南县钱库区望里乡塑化工艺厂业务员黄瑞坦、黄立连(以下合称“二黄”)到云梦县下辛店镇推销萱麻购销。二黄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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