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地主退押的房地产问题给长沙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摘    要:你会关于处理地主退押房地产问题的报告已悉。地主周竹庭等抵退押金的房地产,除其中逃亡国外及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地主的房屋,可暂进行代管;已退清押金的房地产,发还另由房管部门按私房改造规定办理以外;余均同意由市接管。被接管代管的房地产,今后不再给农民退押。以往积存的租金、息金,全部缴入国库。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