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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策信息“乡财县管”全面推进乡级行政“阳光运转”最近,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实行乡财县管要遵循“三不变”,即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据悉,实施乡财县管的试点乡镇教师工资实行县统筹,保证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此外,还管住了乡镇“乱收费、乱花钱、乱进人、乱举债”的行为,有效遏制了乡镇债务的恶性膨胀。财政部强调,除财政收支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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