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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基金立法的几点建议
引用本文:程信和,蒲夫生.关于私募基金立法的几点建议[J].法商研究,2002(3).
作者姓名:程信和  蒲夫生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 教授,广东广州510275,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 ,应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对私募基金的构成要件、监管、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流动性、投资方向和范围、规模、契约内容、发起人和管理人资格等作出规定 ,以完善私募基金制度的要素。

关 键 词:私募基金  制度要素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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