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实践过程辩证法的确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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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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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部队政治工作系,上海,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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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思维方式有形而上学式的和辩证法式的,形而上学思维法虽有其合理性但自出现就有其先天缺陷,辩证法的思维方法则是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的摒弃及超越。从辩证法的抽象演进过程中,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思维方式是"无人身理性",其本质没能够逃脱"柏拉图哲学注脚"的枷锁。马克思哲学引进了一个根基性有参量就是社会实际,指出社会实践是个发展过程,进而树立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实践辩证法思维方式。该思辨方式强调思维和存在必须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将其矛盾解决,这就优越于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知性,突出了马克思哲学把社会实践作为基础本体论改革的价值和本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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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辩证法 社会实践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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