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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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冼周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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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快农村村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变的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是珠三角地区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当前的迫切工作。如何使村集体经济适应城市社区居委会体制,以及如何处理好村民的利益分配及社会保障问题,则是“村改居”工作的核心问题。股份合作制吸收了现代产权制度的内核,具有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功能,成为当前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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