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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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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犯罪既遂抑或犯罪中止——危险犯自动消除危险状态之行为定性
作者姓名:
刘建军
曲振涛
作者单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一、实践中的争论案例:被告人甲,系公交车司机,因与同事乙发生矛盾而图谋报复。一日,乘夜深人静之机,窜至停车场,将乙驾驶的公交车刹车泵破坏后逃回宿舍。凌晨, 甲因担心造成车毁人亡而受到法律严惩,求助于维修工丙,返回停车场,将乙驾驶的公交车刹车泵修好,避免了一场车毁人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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