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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公贿”现象的思考
作者姓名:姚元性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摘    要:所谓公贿,即公款行贿,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及集体企事业单位,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由集体决定,或以集体和单位的名义,用公有财物去向其他国家机关等公有制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非领导),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能直接、间接地掌管和支配人财物等权力的人)进行贿赂的行为。公贿行为

关 键 词:公贿  地方政府  公款贿赂  工作人员  行为  行贿犯罪  集体决定  法人犯罪  企事业单位  从事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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