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跳槽”触礁,法院判定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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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柏勇.职工“跳槽”触礁,法院判定侵权[J].法律适用,19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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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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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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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斯威格一泰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自1993年投入资金开始研制,开了IC卡管理系统,1995年完成IC卡食堂售饭管理系统、IC卡商场优惠管理系统、IC卡证件管理系统、IC卡考勤系统的软件开发及硬件设计等工作,并在大专院校和企业推广使用,如北京广播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北京蓝岛大厦等单位。与此同时,斯威格一泰德公司为了保持竞争优势,保护商业秘密,就IC卡软件及硬件设备,企业客户名单的保密,同其职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被告刘永春、丛伟滋、刘生洪、党宏哲、娄景涛均与原告签订了合同。劳动合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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